文化挪用Cultural Appropriation的Q&A (上)

有位在新加坡就讀藝術學院的研究生,因論文書寫關於藝術創作上「文化挪用」的探討而來採訪我。與此議題相關的創作,已經是開啟於好多年以前的事了,但也因此,讓我有機會在實踐多年之後,重新反思、梳理對於文化挪用在我創作上的一些想法。 以下為提問與回答:

Q1:你認為文化挪用(Cultural Appropriation)是什麼?

A1:很有趣,你在看我的作品時提出這樣的角度,事實上可以說跟我的創作脈絡很有關係,卻不是過去我所習慣思考的學術角度。

在我真正開始決定要做一個專業創作者的大學時代開始,一方面是因為我發現了自己最擅長、最有才能、也最熱愛的事情就是藝術創作;另一方面在那時我所處的1980年代,新繪畫潮流運動從歐洲興起開始向全世界擴散,從極限主義走向主張重新拿起筆畫更具表現性的圖像。在歐洲當時倡議的是:「回到自己的生活、回到自己的歷史」,德、義、法、美皆然,義大利強調回到文藝復興傳統的過去探索養分與根源;德國討論回到民族靈魂的深處;法國的新自由形象則是回到壞畫、塗鴉,這些國際時潮啟發了我們創作有理的勇氣。

在我接觸到的西方後現代主義的當代藝術,尤其是義大利超前衛的藝術,其中一部分觀點是涉及到美術史上過去的所有的畫風、潮流,透過挪用、拼接、分解……對其提出質疑、進行嘲弄的模仿、或者是致敬。他們也提到重拾區域性價值,以古典的義大利的圖像為內容,呈現「一些神話的、怪誕的、具有詩意的武裝形象」(Catherine Millet, histoienne de l’ art)。

這些我年輕時代的思想潮流,與我自己的個性、情感與認同自然的結合在一起,形成了我創作脈絡裡的某些特質,從今天的角度看,這些或許都跟「文化挪用」的論述有關係。

 

Q2:你對文化挪用的看法?

A2:維基百科中闡述:英文「文化挪用」(Cultural Appropriation)的語意,通常是指較強勢的個體或文化群體,對於相對弱勢的個體或文化群體時,在不理解、誤解、惡意或有害的詮釋弱勢文化;或取笑、歧視、不尊重弱勢文化;或直接採用、侵佔、剝削、抄襲或複製(宣稱擁有)弱勢文化的現象。

或許,以上是在當下文化理論中著重的角度或觀點。而我的創作雖然不是以對於其他文化、過去歷史之挪用作為創作的核心,但無可諱言的,我們這個時代以及比我更年輕世代的創作者,多數在創作手段與思考上,已經無法迴避這種方法;其實甚至可以說,在美術史長遠的發展中,我們奠基在、足踏在過去漫長龐大的文化鴻海中往前行,從來沒有人可以迴避對於過去的歷史、吸引我們、影響我們的不同文化之借鑑,以此出發拓展我們的藝術。

因此,在我而言,「文化挪用」應該更像是一種平等的、善意的、符合人類需要與價值的文化手段與現象,是彌足珍貴的、進乎於情操的一種價值才是。

 

Q3:文化挪用曾經影響過你的作品嗎?以什麼方式影響?

A3:必須比較實在而準確的說:並不是「文化挪用」這個論述對我的創作、我的作品產生了任何影響,不是的;而是我們每一個世代的創作者,都在過去與現在所有母文化與異文化的江河大海中浸潤,在創作時自然的摭取挪用重構,而且,這也正是每一個時代每一個時刻「文化」所存在的樣子。

若是問:「以什麼方式影響?」我只能回答:「像空氣、像水一樣,以一種自然而全面,浸透了的方式受到影響。」

 

Q4:當你在進行文化挪用的創作時,是否都了解那些有關的宗教藝術品的意義或起源?

A4:我想你問的應該是我「請眾仙Ⅲ」,也就是開始作雕塑之後,將卡漫與佛教神佛造型、手勢、背光結合的系列作品。

對我而言,卡漫跟佛教,都是我生活文化的一部分,包圍著我,也影響著我,我的家族都是佛教徒,佛教的儀典、節日、位階、造像、手勢、甚至樂音,以及這些內容的意義,對我而言,原本就全都是非常非常親切熟悉的。

我不只是個習慣追根究底,對於知識與其背後的資訊充滿好奇的性格,將我最熟悉而富有感情的卡漫與佛教結合,固然對我而言是發自過往生命經驗中的創作,但是開始要深入發展這個創作系列之後,也更增強了我對於佛教文化歷史深化研究的需索,不只我自己母文化中東北亞的大乘佛教,包括原初的中亞佛教、密藏佛教、東南亞的小乘佛教,都是我這二十年來充滿著情感與樂趣,沉浸研究的內容。

這些是我創作中特別核心的部分,從我最貼近的文化經驗開始的創作需求,我當然應該深入瞭解其意義與起源。